附件1

省属公益类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专项支持重点、申报条件

 

1.重点支持方向

2010年基本科研专项主要用于支持科研院所开展符合职能定位,代表学科发展方向,体现前瞻布局的自主选题研究工作。具体包括:

  (1)学科优势明显,发展潜力大,能提升科研院所持续发展能力的应用和应用基础研究。

2)瞄准国内外科技发展前沿,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学术思想新颖、交叉领域学科新生长点的创新性研究。

3)围绕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有重要应用前景或重大公益意义,有望取得较大突破或发现的技术研究。

2.重点支持领域

省属公益类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专项项目由各单位依托科研院所已有的科研条件、设施和环境,自定研究领域,自主选题,自主管理。

3.申报条件

1)支持对象:省属公益类科研院所

22010年度各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专项预算额度与2009年相近,每个项目资助经费额度原则上不低于8万元。

3)自主选题项目申报由科研院所按照《福建省省属公益类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专项管理办法(试行)》自行组织,自主选题项目及资助额度必须经科研院所学术委员会集体审议推荐,并在院所范围内公示(涉密项目除外)。每人每次限申请一项,已获支持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项目。项目研究起止年限原则上不超过两年。

4)科研院所通过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选择“公益类科研院所专项”表单,录入项目简介,生成自主选题项目汇总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并签注意见后,提交省科技厅。项目汇总表纸质材料通过项目管理系统在线打印并逐级签章,报送科技厅政体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