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科计〔2009〕64号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省属公益类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专项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做好2010年省属公益类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专项项目申报工作,根据《福建省省属公益类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专项管理办法(试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要求
1、申报项目研发起始时间为
2、项目负责人应为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政府公务人员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结束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同期主持的省属公益类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专项项目不超过1项。
3、其它具体申报条件和申报限项数见附件。
二、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注册登录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xmgL.fjkjt.gov.cn )网上填报提交申报材料。省属公益类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专项项目选择“公益类科研院所专项”表单。由高等院校、省直有关单位网上归口审查推荐,推荐单位应认真审查有关申报材料的真实性。
三、申报时间
省属公益类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专项项目的网上申报时间为
附件:1.省属公益类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专项支持重点、申报 条件
二○○九年十月十四日
主题词:科技 计划 项目 通知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